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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有企業(yè) 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及建議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建立和加快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轉變,為進一步規(guī)范國有企業(yè)的管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有效防范經濟犯罪,不僅需要建立一套嚴密的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更主要的是要保障這些制度得到有效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當然,保障措施多渠道,比如紀檢監(jiān)督、職代會監(jiān)督等,但有效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是保障措施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有效途徑。審計監(jiān)督不僅限于財務收支的檢查,主要是從管理決策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的檢查、監(jiān)督和評價。為此,審計檢查的重點由過去的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向經濟責任審計轉變。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被審計人在任職期間履行經營管理職責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評價。目的是全面評價被審計人的職責的履行情況,作為干部任用、使用的參考依據。
一 國有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
1 審計目的的特殊性
區(qū)別于其他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的評價,實施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監(jiān)督管理相結合,審計的結果作為干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以及獎懲的主要參考依據。
2 審計內容的特殊性
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還包括一些專案審計和專項審計,主要針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的管理行為和管理結果進行重點審計來全面評價。其內容包括企業(yè)經營狀況、內部管理狀況、重大經濟決策、重大經濟事項、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審計。一般情況下,不屬于任期內的事項,原則上不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3 審計方式的特殊性
經濟責任審計是在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離職前,對其任職期間的審計,重點是對企業(yè)管理和使用資源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和評價,有效性主要包括“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對任職時間相對較長,通常實行任期內審計,通過對企業(yè)負責人的審計,做到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和解決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有效規(guī)范企業(yè)經營管理行為,目的是保護企業(yè)負責人和維護企業(yè)利益。
二 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意義重大。具體表現(xiàn)在如下:
一是有利于確保企業(yè)的財經秩序的穩(wěn)步運行,促進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對本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二是有利于加強對企業(yè)負責人的監(jiān)督。通過對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情況、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個人遵紀守法和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實施監(jiān)督和檢查,對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加以規(guī)范,預防經濟犯罪行為。同時也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
三是推進依法經營的必要手段。對企業(yè)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將其行使的權力置于有效的監(jiān)督之下,預防其失職、瀆職、越權和,促使其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四是有利于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開展。民主管理是強化企業(yè)管理的重要方式,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充分發(fā)揮職工的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決策必須經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叭匾淮蟆笔马椬鳛榻洕熑螌徲嫷闹饕矫?,是對企業(yè)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有效監(jiān)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內容的,檢查其是否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決策,是否存在“一言堂”現(xiàn)象,是否存在營私舞弊情況,有利于克服權力過于集中的弊端。
三 當前國有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 存在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現(xiàn)象
企業(y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經數(shù)年,但仍有少數(shù)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視不夠。在實際工作中,干部管理方面沒有真正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貫穿于監(jiān)督管理之中,評價和任用干部時不參考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 存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不強現(xiàn)象
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操作上,“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并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大部分是先離任后審計。雖然推行了任中審計制度,但任中審計所占比重偏低;先離任后審計的做法使審計結果應用嚴重滯后,影響了審計監(jiān)督作用的有效發(fā)揮。
3 存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不透明現(xiàn)象
國有企業(yè)雖然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制度。但現(xiàn)實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局部公開,不利于將群眾監(jiān)督與審計監(jiān)督結合起來。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的正式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迎來了新的契機,為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建議采取以下方法:
1 積極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
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是干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是有效評價企業(yè)負責人的重要依據之一。審計的結果直接關系到企業(yè)負責人的任用與提拔,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沒有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很難有效開展和深入。因此,以審計報告、審計要情等多種形式向領導報送,為領導的決策和管理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取得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注、重視和支持。
2 加強任中審計力度是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時效性的關鍵
審計工作在當前難以做到“先審計、后離任”的情況下,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失為一項重要的補救措施。為此,將任中審計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作為干部評價的主要方面,促使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強化責任意識。
3 注重審計結果的有效發(fā)揮
【關鍵詞】辨認及控制能力;責任能力;司法精神鑒定;差異
【中圖分類號】D919.3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3-0322-01
為了比較出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控制能力兩者的區(qū)別,我們采用比較實驗,同時不同的部門還要進行相應的調查和研究,結合不同的觀點和理論,給出相應準確的結論。
一辨認及控制能力的和責任能力概念
在我國,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有著一定的區(qū)別。在我國刑法中,對于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有著不同的定義。下面我們就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的基本概念進行了解。
1、辨認及控制能力
辨認和控制能力是構成刑事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日常的刑事案件中,當發(fā)現(xiàn)一個人具備辨認和控制能力的時候,我們的法律便要求個人要為自己的行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當一個人不具備辨認及控制能力的時候,個人就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在法律中,辨認能力又稱為認識的能力,是指對某種行為的認識能力。在刑法中,認識自己的某種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危害程度的能力,因此,在法律中,辨認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基礎,但是在理解的過程中,兩者是不同的,控制能力又稱意志能力,或者在認識行為的基礎上,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的方向、自己的行為等不同方面的能力。當一個人具備這種能力的時候,當觸犯法律的時候,就已經觸犯刑法了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一個人的社會知識或者智力到了一個正常的情況下,同時到了一定的年齡,就對自己的行動有判斷和控制的能力。到了一定的年齡是承擔刑事責任的基礎,但是到了一定的年齡,不意味著就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為這種能力受到周圍環(huán)境的限制,包括精神、智力等不同環(huán)境的影響。也就是說,辨認及控制能力是責任能力的基礎。
2、責任能力
在我國刑法中,對責任能力是這樣判斷的,行為人控制和辨認自己行為的能力。在刑法的判斷中,責任能力是構成行為人承擔責任和構成犯罪必須的條件,行為人具備控制和辨別自己行為的能力。同樣的,當行為人不具備責任能力,當實施了一些危害社會的行為之后,也不構成犯罪活動的主體,不需要追究主要的刑事責任,同時刑事責任也相應的減輕。
二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的區(qū)別
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是不同的,下面我們從不同的方面進行比較和分析。在實際的案例中,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可以同時出現(xiàn)。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轉化。
在日常的刑法判斷中,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有著一定的聯(lián)系。下面我們就刑事案件中的責任能力進行具體的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辨認能力、控制能力等這些外界的因素都會對責任能力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在判斷刑事案件的時候,我們要綜合一些不同的因素進行考慮。但是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不同的問題要進行具體的分析,比如一些精神疾病等對人的一些能力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即對人的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對精神病人進行認證的時候,我們還要考慮精神疾病對人的控制和辨認能力的影響。但是在日常刑事案件中,有的人會在正常的狀態(tài)下去冒充精神方面有疾病的人,從而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此,在一些刑事案件判斷的過程中,我們需要采用一些有效的措施,對精神病人進行準確的判斷,保證法律的嚴謹和公正。
下面,我們就責任能力、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進行了解。所謂的責任能力是指自然行為人對自己行動的控制能力和辨別的能力??刂颇芰κ侵感袨槿藢ψ约簩嵤┠撤N行為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能力。所謂的辨認能力是指行為人認識自己的特定行為的結果、性質的能力。在刑法的量刑中,我們要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量刑方法。
一些刑事案件中,當我們需要對行為人進行判斷的時候,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和責任的程度應該怎樣進行界定?一般來說,當對行為人進行界定的時候,我們需要結合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行為人是否有精神病史或者責任能力是否喪失,另一方面,行為人是否達到刑事的責任。當行為人達到了刑事責任,同時,沒有精神病史,我們就認為該行為人具有責任能力。反過來說,當行為人沒有達到法定的年齡的時候,不管行為人是否有精神病史,都沒有刑事責任。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當我們需要對行為人的責任進行判斷的時候,有時候責任能力需要一定的增加或減少,要根據一些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斷。因此,在判斷行為人責任能力的時候,當遇到一些特殊的情況的時候,我們要進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進行有沒有責任能力的判斷。當遇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時候,首先我們要對行為人的精神狀態(tài)進行判斷,接著我們需要對行為人患有的精神疾病對行為人的行為有沒有一定的影響進行判斷。當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對行為人的判斷結果為無責任能力的時候,同時除了醫(yī)學專家的判斷之外,我們還應該注意其他方面的一些問題,比如我們還要審核精神疾病的種類及嚴重程度。因為精神疾病的輕重程度對責任能力的判斷有一定的影響。同時,在精神疾病判斷的過程中,在對精神疾病進行判斷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間歇式精神疾病的問題,因為間歇式精神疾病的行為人有正常的時候,當發(fā)生一些刑事案件的時候,我們應該判斷行為人當時的精神狀態(tài),然后做出判斷。
三案例分析
在一些日常的刑事案件中,我們需要結合一些案例才能具體分析一下這樣的問題。因此,我們設計了下面的實驗,結合某地區(qū)近兩年的情況,我們把不同的刑事案件進行分析,在進行對比的時候,我們要設置對照組,保證實驗設計的有意義。在案件的分析中,我們需要采用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綜合進行對比,保證實驗的綜合效果。在實驗的過程中,我們通過對300多位司法界人士進行走訪和調查,了解在司法過程中容易遇到的問題,大部分人的觀點為兩者有一定的聯(lián)系,在刑法中,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又存在著區(qū)別。通過調查,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有一定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
在對責任人進行判斷的時候,我們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對行為人的精神狀態(tài)進行判斷。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行為人的控制能力及辨別能力也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當對刑事案件進行判斷的時候,我們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情況,同時結合多方面的因素進行考量,做出最準確的判斷。
結語:
綜合兩者的比較,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在日常的司法鑒定中有一定的區(qū)別,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從而保證刑事案件中量刑的準確性。辨認及控制能力和責任能力有一定的區(qū)別,但是也有一定的聯(lián)系。在進行司法鑒定的時候,不同的問題要進行具體的分析和處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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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操作流程尚待規(guī)范,審計評價標準不統(tǒng)一。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僅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農村信用合作社離任離崗審計辦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尚未形成一系列的管理辦法、操作流程等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程序、方法和評價標準無統(tǒng)一標準,審計人員操作時無統(tǒng)一標準的操作流程、經營指標評價體系,發(fā)現(xiàn)問題缺少可靠的審計依據,審計評價口徑不一致等問題,不利于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領導干部功過是非。
2.審計技術方法簡單,科技支撐力量薄弱。目前新疆農村信用社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仍停留在現(xiàn)場檢查、手工操作、人為判斷的階段,人力、財力、時間耗費較大,工作效率低,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已遠遠不適應當今快速發(fā)展的業(yè)務規(guī)模和現(xiàn)代化經營管理的需要。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杜絕與防治一些違法違紀問題的重要手段之一。筆者認為,農村信用社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充分發(fā)揮內部審計監(jiān)督與服務職能,健全、加強領導干部管理機制,確保農村信用社可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的發(fā)展。
二、經濟責任審計亟需改進和加強
1.完善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有計劃、有部署的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農村信用社必須根據經營管理發(fā)展的需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出系統(tǒng)規(guī)劃,形成經濟責任計劃管理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一般為年度計劃,是通過文字報告、報表等形式來編制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和目標,合理統(tǒng)籌安排全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管理制度就可以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到層次分明,任務明確,審計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2.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對審計人員的系統(tǒng)培訓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進行:一是對參加相關業(yè)務部門舉辦的各項業(yè)務培訓,加強對業(yè)務基礎知識和新業(yè)務知識的學習;二是審計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專業(yè)知識的培訓,可以采取審計業(yè)務規(guī)范培訓、專題研究、經驗交流等方式;三是對參加內審協(xié)會舉辦各種審計培訓,通過后續(xù)教育,更新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知識,拓寬思路,培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業(yè)務素質;四是建立起專家咨詢渠道和專家咨詢機制,對專業(yè)性強、需要進行專家咨詢的事項,建立專業(yè)機構的聯(lián)系,及時地得到高質量的咨詢建議或專家建議,以保證審計事項判斷的準確性。
3.審計監(jiān)督關口前移,開展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適當開展事前經濟責任審計,在高管人員任職前對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做好摸清家底工作,以保證經濟責任確認的合理性、有效性。在高管人員在任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
4.規(guī)范操作審計程序,堅持“有離必審,先審后離”的原則。在經濟審計工作中,必須堅持“先審后離”的原則,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jiān)督與評價功能。
5.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guī)范審計操作流程。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責任制和質量控制制度,落實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從工作底稿到審計報告,從審計方案到檔案歸理,從責任界定的準確性到提出建議的合理性等多方面綜合考核、評價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與審計內控執(zhí)行情況,以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質量;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報告制度,審計部門對發(fā)現(xiàn)的突出問題必須及時報送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充分利用審計成果,把審計結果作為選聘和調整干部的考察內容,紀檢部門要根據審計結果對違紀政紀、貪污受賄以及徇私枉法的犯罪分子堅決予以處理,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決定及時整改;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審計人員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工作中,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審計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6.積極探索和運用科學的審計方法,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科技含量。應組織科技人員開發(fā)一整套科學、合理的適合農村信用社審計系統(tǒng),將一系列內控制度、指標評價體系用科學科技的手段設計成程序,接入綜合門柜業(yè)務系統(tǒng),從業(yè)務系統(tǒng)中直接提取數(shù)據進行經營指標的分析和風險預警分析,減少審計差錯和漏失,提高指標分析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利用全疆聯(lián)網的非現(xiàn)場預警監(jiān)控系統(tǒng),遠程監(jiān)控,及時預警提示農村信用社的違規(guī)操作,從操作風險中反映出領導干部的業(yè)務管理和內控管理情況;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發(fā)揮事后監(jiān)督系統(tǒng)的作用,網絡事后監(jiān)督系統(tǒng)能實現(xiàn)對綜合門柜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每筆業(yè)務進行全程監(jiān)督和跟蹤,對大額可疑的交易重點關注,查找原因,及時查堵違規(guī)違紀的問題,實時監(jiān)督領導干部依法合規(guī)經營的情況。
關鍵詞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 問題 對策
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fā)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的正確處理和利用。當前,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在結果運用方面仍然存在或容易發(fā)生一些問題,難以在干部監(jiān)督工作中進一步有效地發(fā)揮作用,需要我們認真總結和思考,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評價體系不健全,審計評價不準確
目前,一些企業(yè)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定量定性分析、評價結論的確定、運用建議的選擇,審計結論的內容和格式等方面沒有建立統(tǒng)一的、可操作性強的評價標準,致使審計評價不夠規(guī)范,仍存在許多人為因素。如何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對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出準確的評價成為一大難題。這也在客觀上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造成了一定的難度,使組織部門難以將審計結果有效運用于干部監(jiān)督管理中。
(二)審計結果不能實現(xiàn)資源共享,造成審計資源浪費現(xiàn)象
同一個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年度雖然被大大小小的外部審計、內部審計多次審計,審計內容相同或類似,但審計結果的運用基本上是“一對一”,時限性、局限性都很強。而且審計結果一旦進入檔案室,往往被束之高閣,造成審計結果不能被共同利用,形成審計資源的浪費。
(三)審計時效滯后,審計成果未被有效利用
一是審計成果的時效滯后。出現(xiàn)“先離后審、先任后審”、“一走了之”的情況。二是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不及時、不明確,影響了審計結果運用效果的充分發(fā)揮。三是審計成果未被重視或采納。使審與不審一個樣,審計成為“走過場”。
(四)部門之間缺乏聯(lián)動性,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
由于紀檢、監(jiān)察、組織、審計等部門各自工作的目標、重點、手段不同,在實際工作中難免會產生一定的分歧和差異。如果這種協(xié)調配合機制不健全、不完善,將導致各部門之間缺少定期的交流和通報情況,職責履行不夠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審計結果的運用和深化。
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對策和措施
(一)探索研究建立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經濟責任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標準體系
責任界定和評價標準應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據評價辦法進行打分量化,就能確定評價等次,使審計評價更加準確直觀,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直接運用創(chuàng)造條件。
(二)全面提升審計成果質量,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更好運用提供保證
審計質量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第一,全面提升審計隊伍素質。這是審計成敗的關鍵,也是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質量高低的決定性因素。第二,提高審計成果時效性。堅持做到計劃管理、動態(tài)管理和分類管理相結合,逐步將事后審計變?yōu)槿沃袑徲?。審計過程中,要科學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積極扭轉審計時效滯后的被動局面。第三,突出審計監(jiān)督的重點,積極改進審計方法。要從熱點問題入手,注意聽取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和職工的意見,擴大審計線索來源。查賬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可疑問題,要延伸審計,進一步擴大審計覆蓋面。第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帳,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第五,充分利用各級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實現(xiàn)資源共享,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資源浪費。
(三)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和考核,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的實效
一是要求各級用人單位堅持“先審后離,先審后任、憑審任用、不審不用”的原則,把審計結果真正體現(xiàn)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去。
二是堅持把審計成果進行定性,按照優(yōu)、良、中、差四個級別,納入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見審計結果不做結論。
三是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要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加大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促進干部隊伍建設。
(四)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制度,促進、保障審計結果運用落實到位
首先,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積極推進和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擴大公眾對審計結果的知情權,將審計監(jiān)督與社會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有機結合,形成監(jiān)督的強大合力。
其次,完善審計整改及跟蹤督查制度。要把審計整改情況和審計建議落實作為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考核指標。對不整改、不徹底整改、屢查屢犯、屢教不改的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加大審計處理力度,對癥下藥,徹底清除病癥,發(fā)揮審計“免疫系統(tǒng)”的功能。
再次,完善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審計部門應建立審計臺賬,將被審計單位歷年各類審計中查出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分清責任,記于相關領導干部名下,形成領導干部個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以便經濟責任審計時利用以前年度的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達到全面審計的目的。
最后,完善審計結果運用責任追究制。一是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責任評價不客觀,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二是對干部任用部門、紀檢部門不認真采用審計結果,導致用人失誤失察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各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
一是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組織干部、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在計劃、實施、考核、監(jiān)督和查處等方面統(tǒng)籌安排,各司其職,形成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鏈條效應”。
二是嚴查違紀線索,及時辦理案件移交。凡是經審計發(fā)現(xiàn)有重大問題或疑點的,要將審計情況通報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及時移交案件線索,并根據委托,配合辦理審計查證等工作,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有效轉化。
三是注重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的反饋。各職能部門之間應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與協(xié)調,將審計結果運用建議的采納和執(zhí)行情況,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反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和辦法。
(作者單位為濟南鐵路房產建設集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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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審計內容,逐步開始自然資源和決策效益的審計方向。緊跟時代的發(fā)展需要,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要拓展內涵,逐步把自然資源納入到資產中,把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納入到經濟責任的評價范圍。同時,也要逐漸開始把領導干部對經濟事項的決策帶來的效益和損失納入到經濟責任評價指標范圍。
二、建立審計干部數(shù)據庫,形成有效信息平臺。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相對綜合的審計工作,為了便于提高審計效益,今后要逐步實現(xiàn)審計資源有序整合,將各單位和部門按照責權歸屬建立審計信息數(shù)據庫,將每次的審計情況歸類綜合,在以后的審計過程中,就不會出現(xiàn)重復,也便于資料的全面歸集。經責項目和財務項目相結合,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科學歸責,構建動態(tài)管理機制。
三、實行項目審理制度,防范審計風險。在全面狠抓審計質量的同時,在每一個項目的結尾,增設項目審理程序,成立專門的審計審理部門,針對審計組的問題定性、證據支持、文書規(guī)范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把審計的定性和定責逐步進行標準化、規(guī)范化。
四、細化評價標準,做到科學定責。對于評價經濟責任,從環(huán)保、經濟、民生等方面,逐步建立統(tǒng)一的細化標準,科學評價,客觀歸責。
一、目前高校處級領導干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存在的問題
1.“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制約了審計結果的利用轉化。
目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大部分屬于離任審計,很少開展任中審計,“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這種做法有一定的滯后性,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
2.審計力量不足及審計任務繁重,導致審計結果不能及時有效運用。
大部分高校審計處只有三人左右,審計人員只能組成一至兩個審計組,由于批量任免、調動、退休,集中開展審計,每批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少則有三四個,多則一二十個被審計人員,在進行離任審計時,要對被審計人整個任期進行審計,少則兩三年,多則三五年,有的時間甚至更長,審計期間跨度大,還存在政策規(guī)定有變化、人員變動、業(yè)務量大等原因,而且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審計組成員還要參與部分基建(修繕)項目隱蔽工程的簽證和測量工作、基建工程材料市場詢價及定價、物資設備采購驗收、大宗物資采購的市場詢價、各種審計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辦公室收文發(fā)文等工作,這樣用于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更緊了。由于審計時間短,任務繁重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審得過細,導致審計證據收集得不足,許多問題未能被發(fā)現(xiàn),得出不恰當?shù)膶徲嫿Y論,難以保證審計質量,直接影響到審計的效果,導致審計結果不能有效運用。
3.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受限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內涵加大產生矛盾。
隨著高校辦學自的擴大,高校擁有了越來越多的融資渠道。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涉及財務、基建、大額專項資金、校辦產業(yè)、后勤社會化、科研經費管理、高校收費、助學貸款、社會捐資助學、國家“兩獎一助”獎學金、勤工助學各項資金管理等經濟行為,需要對經濟責任人的經濟管理水平、工作業(yè)績、決策水平、管理能力、廉政情況等作出全面的定量或定性評價。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局限與審計業(yè)務內容的廣泛產生矛盾。另外,審計人員受職業(yè)、知識面限制等,對審計結果往往注重微觀的多,宏觀的少,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層次質量,造成有的審計結果不能被直接運用。
4.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配合機制不健全,審計結果得不到合理轉化。
(1)與審計結果運用有關的部門之間協(xié)調配合尚未實現(xiàn)經?;?、制度化。組織部、人事處和紀檢監(jiān)察室如何運用審計結果以及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如何反饋等沒有明確規(guī)定,至于存在什么經濟問題的干部應提醒、談話、誡勉、追究責任以及降職、免職等也沒有具體標準。
(2)工作人員間的配合不夠默契。由于審計人員對干部管理與監(jiān)督的知識掌握不夠,對組織部門管理干部的意圖理解不夠,導致有的審計行為脫離了審計目的;另外,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室的工作人員對審計專業(yè)知識、審計定性含義與評價、審計職能作用等的了解也不多,反過來又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干部管理、監(jiān)督之間的對接。
5.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透明,影響了運用效果的發(fā)揮。
按照規(guī)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審計處根據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報告,在報組織部的同時,抄送紀檢監(jiān)察室和其他有關部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不公開披露,未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審計影響限定在被審計單位和部分領導這一小圈子里。
6.沒有制定監(jiān)督審計結果運用的責任制。
沒有建立健全通過組織部、人事處、紀委監(jiān)察室等多部門聯(lián)合監(jiān)督的責任制,也未建立保障機制、責任追究機制來規(guī)范審計結果的落實。再加上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是平級關系,沒有處罰權,獨立性不強,缺乏權威性和強制性。
二、進一步深化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措施和建議
1.前移審計關口,推進任中審計,進一步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時效性。
在目前“先審計、后離任”原則難以落實的環(huán)境下,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失為一項重要的補充措施。
審計署劉家義審計長說,經濟責任審計在原來以離任審計為主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任中審計,力求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避免“秋后算賬”,發(fā)揮“治本”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審計署2009年和2010年審計的37名省部級領導干部中,有33名是任中審計。
2.進一步整合審計力量,建立信息共享系統(tǒng)和領導干部的廉政檔案庫等。
(1)目前,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是個不爭的事實。就經濟責任審計而言,之所以“先審計、后離任”的原則落不到實處,不僅是委托部門任務安排滯后的問題,即使委托部門在被審計領導干部離任前安排審計,審計處也因為上述矛盾而無法按時保質完成任務,進而影響到審計結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運用。
(2)建立信息共享系統(tǒng),實現(xiàn)審計結果運用。
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來說,不同審計任務的審計目標、要求和時間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審計的內容、程序和結果卻存在著許多相同點。將相關信息輸入信息共享系統(tǒng),其他審計人員在審計同一被審計單位時可查閱相關信息,這樣,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有效地運用審計結果。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審計處還應建立審計臺賬,將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等查出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分清責任,記于相關領導干部名下,形成領導干部個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如遇到審計時間緊的情況就可利用以前年度的審計成果,特別是對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只需將其任職期間尚未審計的時間段進行審計或財務檢查,就可達到全面審計的目的。
3.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和理念,加強復合型人才隊伍的建設。
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和理念,將傳統(tǒng)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與現(xiàn)代的計算機審計相結合。建設一支既懂審計業(yè)務又懂計算機操作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全面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4.探索研究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體系。
經濟責任審計具有很強的特殊性,它所評價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所鑒定的內容是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直接目的是為監(jiān)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據,最終落腳點是“評人”,關系到被審計者的命運,政策性非常強。因此,經濟責任聯(lián)席會議單位必須通力協(xié)作,研究制定經濟責任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規(guī)范,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評價標準體系,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5.建立審計聯(lián)席會議制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聯(lián)動性。
建立審計聯(lián)席會議制度有以下作用:一是審計對象更具針對性,在計劃的安排上注意突出重點;二是加強了審計交流;三是方便了重大復雜審計事項的移交;四是促進了審計意見的落實。
6.將審計結果分級,創(chuàng)新審計結果運用的形式和平臺。
(1)堅持把審計成果分為優(yōu)、良、中、差四個級別,納入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見審計結果不做結論。
(2)探索創(chuàng)新擴大審計結果運用的形式和平臺。
一是實行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將審計結果進行公開是一把雙刃劍,既是對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的考驗,也是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領導干部存在問題的曝光。
二是建立審計結果綜合分析通報制度。審計機關每年將審計結果歸納、總結,重點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原因剖析和根源挖掘,并提出審計建議,形成審計結果綜合分析報告。
三是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反饋制度。通過審計回訪、召開專題會議等形式定期調度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和整改的情況。
四是將審計結果運用與干部任前公示相結合。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干部任前公示的內容,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
五是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入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廉政檔案中,并作為黨風廉政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直接影響領導干部的考核等次。
7.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責任制。
(1)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對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責任評價不客觀,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出現(xiàn)任用干部偏差的應首先追究任命部門的責任,防止和杜絕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帶病履職”、“帶病提拔”等問題。
一、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審計的建議問責職能
問責制本質上是一種追究個人責任的制度。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jiān)督,法律沒有賦予審計機關對個人的問責職權,但賦予了審計建議問責的職能?!秾徲嫹ā返谒氖艞l規(guī)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國家規(guī)定,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jiān)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第五十條規(guī)定:“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審計的目的是要發(fā)現(xiàn)問題,發(fā)現(xiàn)問題的目的是要糾正問題,審計負有督促糾正整改的責任,這是中國審計的特點之一。但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有些并沒有得到有效的糾正,甚至出現(xiàn)屢查屢犯的現(xiàn)象。建立健全問責制度,對于遏制這類問題會有一定的作用。為此,審計在加大對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力度的同時,應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審計的建議問責職能,并以此促進建立健全問責制度。
二、正確行使審計對單位的問責職權
審計機關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對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違法違紀行為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某種意義上也應屬于一種問責?!秾徲嫹ā返谒氖鍡l、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預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國務院的《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也明確了審計機關的執(zhí)法主體資格,進一步賦予了審計機關依法對財政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和對單位可以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權限。審計處理處罰既是一種有效的監(jiān)督手段和措施,又是一種對單位違法違紀問題的問責。因此,審計機關應按照《審計法》和國務院的《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行使審計處理處罰權,進一步加大審計執(zhí)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違法違紀行為,促進建立健全問責制度。
三、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問責力度
經濟責任審計是促進領導干部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一種有效監(jiān)督制度,是中國特色的審計形式。加強和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寫進了黨的十七大報告,審計機關應深入領會十七大報告精神,進一步提高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內容是審計和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責任缺失和違反廉政規(guī)定的問題應加大問責力度。怎樣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力度,就是要從對領導干部的權力實施有效制約的角度,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在評價標準和審計方法上,注重與效益審計結合起來,通過效益落實責任,科學評估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政績,客觀評價經濟責任,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促進建立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
四、整合監(jiān)督資源,建立行政問責溝通協(xié)作機制
從當前的內審工作實踐來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作用不突出、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究其原因,無外乎人、體制和機制等因素,具體表現(xiàn)有以下幾方面:
1.理解與認識不夠,無法體現(xiàn)出經濟責任審計特性。盡管與財務收支、內控等審計類型相比,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程序區(qū)別不大,但是在審計內容、審計范圍和審計評價上還是存在不小差異。實務工作中,審計人員因對財務收支審計“駕輕就熟”,往往會習慣性地將經濟責任審計按傳統(tǒng)套路實施,由于概念不準、目的不清、能力不足造成審計思路錯誤,最終形成的報告,多以詳舉例外事項和財務評價為主,篇尾再稍加點綴“述職政績”,即算完成“大作”,本應重點關注或體現(xiàn)審計對象履職管理思路、決策成效等“軟指標”,卻常常因“行業(yè)不熟、宏觀意識不強”而被忽視掉,致使審計證據不充分,審計發(fā)現(xiàn)淺嘗輒止,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審計結論與實際出現(xiàn)偏差,進而誤導報告使用者,或是招致被審計對象不滿,甚至回擊。
2.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無法勝任內審工作要求,執(zhí)業(yè)能力不足。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受關注度高,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和業(yè)務能力,不僅要熟悉財務知識,還應掌握宏觀經濟管理知識,精通政策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口頭和書面表達,以及綜合分析能力等。但僅就目前而言,內審人員由于業(yè)務素質不過關、綜合能力差,對問題定性把握不準,經常出現(xiàn)“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或“以偏概全”的審計結果。這些事由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權威性、嚴肅性,也使審計隊伍的公眾形象暗淡許多。
3.現(xiàn)實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滯后性,注定讓審計實效“打折扣”。企業(y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多是因屆滿、調動、免職等情況下在離任時進行的。盡管一再主張“離任必審”,但在組織程序上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極易使審計陷入被動,甚至尷尬。主要表現(xiàn)在:第一,查出的問題,因離任者已經調離,與原單位沒有了經濟關系,處理難度大;第二,查出的問題大多拖而不決,最終不了了之,需要追究責任的因顧及到其已調離或提升,往往不置可否,使審計變成了走過場。因人事體制慣性加大了審計工作的負擔和難度,使其無法施展拳腳,直接限制或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發(fā)揮應有作用。
4.經濟責任界定難,評價難度大。根據目前管理現(xiàn)狀,任何一級的領導干部都未界定其職責范圍、管理目標和應負責任的界限,導致評價無充分依據,責任很難確認。對于大多數(shù)的審計事項,諸如投資失敗、決策失誤、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定性多靠審計人員的職業(yè)主觀判斷。上述問題,除去管理體制、機制不順導致外界質疑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外,其他均與“人”相關,總體而言,由于“工作勝任能力”、職業(yè)素質等原因導致審計質量偏低的,與審計人員的工作態(tài)度和責任心有很大關系。作為內部純業(yè)務機構,內審部門既無干部任免權,亦無處理處罰權,有的僅是披露與建議,因而審計人員的能力與素質問題應當擺在首位去解決。唯有當審計質量提升,樹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品牌后,審計才能在企業(yè)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得到明顯改善,成為日常監(jiān)督上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
提高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思路與對策
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類型最大的不同在于對企業(yè)領導干部任職情況的監(jiān)督和評價,既然主題是監(jiān)督,那么審計的出發(fā)點必然落在任期內的決策是否有效、管理是否規(guī)范上,最終得出經濟責任是否能夠解除的結論。要提升審計質量,就必須站在管理者的視角上做好這篇文章,唯有此,才能找到解決質量瓶頸的最佳對策:
1.謀劃全局,充分做好審前準備。必須重視審前調研的作用,多方面搜集素材,了解并熟悉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yè)背景、業(yè)務特性,避免出現(xiàn)說“外行話”的尷尬;重視審計方案的作用,要圍繞經濟責任來合理確定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審計目標等,打破傳統(tǒng)審計的部門分割,切實調配人員,在審計方法上進行創(chuàng)新和改進;要善于與干部管理、紀檢監(jiān)察、財務計劃等職能部門進行有效溝通,提前掌握被審計對象的資料信息、舉報材料和其他相關情況,降低重大漏審風險。
2.注重細節(jié),抓好審計基礎工作?,F(xiàn)場工作是審計質量的重中之重,必須嚴格從精細入手,嚴格按照內審規(guī)范和程序來操作。編制審計底稿時,要做到事實清楚,要素齊全,定性準確,描述含糊不清,或有疑義的,堅決要通過底稿復核程序予以完善;審計報告環(huán)節(jié),要把握重要性原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沖淡報告核心主題,要按照審計發(fā)現(xiàn)的責任劃分來組織素材;要堅持客觀公正,報告字句要經得起推敲,既要實事求是披露問題,又要真實全面反映責任人功績;要加強綜合分析,堅持把查處問題與完善制度結合起來,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完善干部監(jiān)督管理制度和企業(yè)管理的建議,提高審計成果的利用層次。
3.以責任為導向,突出審計重點和主題。如果審計流程從責任取證開始,以責任評價結束,審計結果將更加具有針對性。以責任為導向,就是以界定、評價責任為重點,在確定的責任評價目標下,決定審計測試與程度與范圍,即審什么評價什么,審到什么程度就評價到什么程度,避免說過頭話,既要有所作為,又要有效克服審計包打天下的傾向。從責任人履職行為、“三重一大”決策程序、企業(yè)經營績效、未來可持續(xù)發(fā)展、廉政建設等方面開展審查,將審計工作的重點落在責任評價上,分清不同的責任界限。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基層黨政干部 審計結果運用
1.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內涵及特點
從詞義上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是被審計單位及其主管單位以特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為依據、以特定黨政領導干部或群體為對象、以懲戒為主要手段的行為?;诮洕熑螌徲嫷奶厥庑约盎鶎宇I導身份的特殊性,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有一些迥異他類的特點:
1.1是環(huán)節(jié)多,程序復雜,產生確定難。對于基層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而言,因其本身不僅涉及到傳統(tǒng)財政收支等審計領域的相關內容及流程,還涉及黨委、政府及地方利益相關者,審計結果形成需要考慮的因素較多及經過的程序繁雜。
1.2是范圍廣,幅度大,操作性較差。基于基層政權的特殊性,基層黨政領導干部相對地方而言具有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意味,其職責范圍及行為觸及度遍及地方經濟發(fā)展、生態(tài)保護、人民生計、教育水平、三農問題等各個領域,針對其的經濟責任審計及其審計結果涉及部門比較多、范圍比較廣而且偏于零散瑣碎。
1.3是風險大,層次高,推行障礙重重。與其他系列審計項目主要對事的重心不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象是人,基層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象是在基層地位舉足輕重的黨政領導干部,涉及層次高。
1.4是對象特別,主體特殊,運用透明度不足?;鶎咏洕熑螌徲嫷膶ο笾饕屈h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地方行政單位主持工作的副職,是掌握著人、財、物等資源的支配權和使用權的核心人士。
2.影響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因素分析
基于如上各種特點,在具體實踐中會受到系列因素影響、干擾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這些因素主要有如下幾種:
2.1最重要的前提是審計成果質量的水平。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最重要前提當屬審計結果質量的優(yōu)劣。對此,容易出現(xiàn)三種問題,一是審計結果內容不完整,往往只是簡單地羅列發(fā)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缺乏明確而具體的審計意見;二是審計評價不夠準確及精確,在審計評價方面往往因為主觀判斷發(fā)生變異和扭曲,對領導干部在責任上的判別故意失誤或疏忽;三是審計結果敘述缺乏操作性,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黨政機關領導那里顯得表述過于專業(yè),不具備相當?shù)膶I(yè)知識的人員可能看不懂。
2.2最關鍵的因素是運用主體的重視程度。根據現(xiàn)有體制,審計系統(tǒng)與黨政系統(tǒng)在責權方面呈現(xiàn)出非強制性的疏離狀態(tài),審計機關有職責出具針對特定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但缺乏推動運用落實的強制力,而后者取決于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jiān)察、人力資源部門及有權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法機關等職能部門的重視程度。
2.3最核心的因素是充分勝任能力審計人員的配置情況。無論基層經濟責任審計本身有多大的特殊性,最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審計人員的配備及其勝任能力的存在及提升問題。對此,現(xiàn)實往往是慘淡的,比如某縣共有審計人員三十余名,30歲以下審計干部僅占不到五分之一,研究生以上高學歷和高級職稱者僅占一成。
3.深化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策略和建議
針對如上因素,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提升應該有的放矢的探討多方路徑,具體可而言有如下幾點:
3.1是整合資源,充實審計機構,提升審計成果質量。提升審計質量應該一要加強專職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建設,從年齡、理念、技能、政治素養(yǎng)、業(yè)務能力及配套素養(yǎng)等方面全面提升審計團隊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二要注意根據現(xiàn)有審計資源情況統(tǒng)籌考慮,合理安排,根據項目需要靈活調度不同年齡、專業(yè)和經驗的審計干部形成最佳審計合力;三要嚴格按照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項目全過程質量管理的要求開展工作,嚴格推行實施審計項目三級復核和項目審理制,落實踐行審計質量終身負責制。
3.2是提升影響力,營造結果運用的氛圍,倒逼提升重視度??梢酝ㄟ^利用輿論傳媒、專報、簡報、要情要目、綜合報告等多種形式加強理念宣貫、推廣好的案例經驗、樹立結果運用典型,營造良好氛圍,一讓相關部門領導能更自然且深切關注重視推進審計結果運用,二以影響力等軟實力給審計人員及結果運用主體以實際壓力,倒逼他們切實推進落實結果運用,杜絕他們的僥幸心理。
3.3是構建信息溝通網絡,引進社會監(jiān)督,推動部門協(xié)作的切實落地。在尊重各部門職責分明及各自具體工作安排的基礎上,可以考慮轉換思維,將嚴正而形式化的協(xié)同會議及硬性溝通規(guī)則變通為靈活適用而通暢的信息交流??梢猿浞掷没ヂ?lián)網中QQ、微信及無線城市中的相關信息技術,構建信息溝通網絡,且通過信息透明化引進社會監(jiān)督,打造陽光審計,以社會監(jiān)督倒逼審計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之間密切合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催動他們推動審計結果運用工作的切實落地。